认证规则和程序
一、认证申请
1. 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:
-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;
-社区、地区、地方政府或组织的一部分(适用于碳减排/清除类直接涉碳管理体系认证、碳披露类直接涉碳管理体系认证、碳中和类直接涉碳管理体系认证)
-产品与生产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;
-建立了相应认证标准要求和企业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文件化信息;
-进行了内审和管理评审(适用时);
-质量管理体系(除建筑施工企业)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。
-服务认证运行时间不少于 6 个月
2.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条件:
-已按 GB/T19001 / ISO9001《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》和 GB/T50430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 3 个月。
申请方应填写认证申请表,同时提供其法律地位文件、资质证书(复印件)及认证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文件,认证机构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 天以内,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。在接受申请后,双方签订合同书。
注: 以上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。
二、现场审核/审查
1. 认证机构至少在审核开始的五天前将审核计划/审查计划(包括审核员/审查员名单、审核日程安排)书面通知受审核方/受审查方,经受审核方/受审查方确认后,按计划实施现场审核/审查。
2. 初次审核分两阶段完成,其中文件审核是第一阶段的内容,第一阶段审核活动通常在客户的场所进行。服务认证一阶段审核通常为文件审查(对文件及相关资质或者相关认证证书审查),适用时安排现场审查。
3. 在第二阶段的现场审核/审查末次会议前,审核组/审查组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情况,在末次会议上要报告现场审核/审查发现及审核/审查结论。
4. 对审核/审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,受审核方/受审查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,并经审核组/审查组验证,验证的方式有书面验证和现场验证两种,验证合格后,审核组/审查组将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报认证机构。
三、审批发证
1. 认证机构审核部对审核报告/审查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,报专家委员会评定,认证机构技委会主任做出是否准予认证注册的决定。
2. 凡通过注册的企业由认证机构颁发证书,并在认可委、认监委和我公司的网站上予以公告。未被批准的企业将在通知中说明原因。如该企业再次提出申请,至少 6 个月后才能受理。
3. 获证组织证书查询途径 www.hjrz.org.cn;www.cnca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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